重型柴油车环保信息
发布日期: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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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编号:CN ZC G5 Z2 0J04000001 000001
重庆穗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声明: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相关规定公开机动车环保信息,本企业对公开的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本公司承诺:我公司型号为YST6110YZ2 的重型柴油车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第Ⅴ阶段、《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847-2005)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95-2002)第Ⅱ阶段的要求,同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
附表
注:排气后处理系统标识应标明排气后处理系统型号及其生产厂、封装生产厂、载体生产厂和涂层生产厂。
企业名称:重庆穗通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时间:2017-08-08 20:14:37